金春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帅--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53: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因个人原因提交辞职报告,已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离任。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
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袁帅,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大学管理学博士,
注册会计师。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伦敦国王学院助理研究员;2015 年 9 月至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龙利得(300883)、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
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报告期内会    实际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袁帅      8       8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应参加会                 报告期内应参加会
            实际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掌握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事专门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
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达到 15 个工作日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会计师事务所
的关键审计事项,并就公司存在的财务问题、审计方法、审计时间节点、审计工作事项
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加强外
部审计提出了意见、建议,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
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
  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相关
事项,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预计 2025 年接受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住宿、餐饮、会议服务等不超过人民
币 100 万元。
  (2)预计 2025 年向金辰置业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3)预计 2025 年为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及设备租赁、水电
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
  (4)预计 2025 年接受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运输、装卸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
  (5)预计 2025 年接受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装卸服务等不
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
  (6)预计 2025 年向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塑料膜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7)预计 2025 年向安徽金圣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利益共享
机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
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袁帅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春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