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刘纪鹏)
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刘纪鹏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各
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均亲自出席(含现场与视频方式及通讯方式)。本人在会议审议前认真阅
读、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
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
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8 次,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全
部议案投赞成票,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强化风险管控,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会
议 3 次,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本人亲自出席,对年度薪酬、股权激励相关情况和委员
会制度修订进行审议,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6 次,均本人亲自出席,
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会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有效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机构。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及时给予回应;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就中小股东的诉求与
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
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部审计部门工作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和
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结合自身专业,本人关于公司
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议的时间,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公司在财务会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定期跟进日常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7 月赴
公司下属华南区进行现场调研,深入生产一线,详细了解大区概况,并展开深
入交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与业务发展趋势,提出意见建议。本人 2025 年
度在公司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有关要求。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时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
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
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情况,
提交了详实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定期提供行业及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动态,报告公司经营情况,组织调
研及培训,保障本人科学履职。
二、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其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的事前审阅,对其
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
判断,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关联交易事项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年度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治理制度
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内部
治理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未发现重大缺陷。报告真实、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内部治理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三)续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
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聘任理由合理,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