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亮,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简称“报告期”)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亮: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律师。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福建省金属材料总
公司团委书记;2001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历任福建元一律师事务
所实习律师、律师;2019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乾观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师。
目前兼职情况:除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作为执业律师,拥
有法律职业资格。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
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
情况如下表:
单位: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0 0 否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视频方式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
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
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董事会上,本
人认真审查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
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制度修订、定期报告、季报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
在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
支持,未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股
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列席了股东会。
单位: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股东会 3 3 0 0 否
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 召开日
会议名称 决议议案
委员会 期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计委 2025 年
委员会 2025 年第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后被
员会 2月7日
一次会议 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担保的
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二次会议 案》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2025 年
告>及<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 4月3日
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
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2025 年
委员会 2025 年第 《关于<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月 25
三次会议 日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委员会 2025 年第 的议案》
四次会议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2025 年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8 月 15
案》 日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
为规范>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委员会 2025 年第 10 月 24
五次会议 日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 《关于拟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与考核委员会 管理机构的议案》 2025 年
议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薪酬与
与考核委员会 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考核委
员会
议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日
议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2025 年
提名委 理制度>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 8 月 15
员会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一次会议 日
案》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中应出席的会议,不存在
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情形。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
会议,认真仔细研讨会议文件,积极参与会议沟通讨论及议案审议,
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召开日
会议名称 决议议案
期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025 年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担保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 年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
案》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
案》
及有效期的议案》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2025 年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8 月 15
第三次会议 日
综上,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
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则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
司建立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修订了《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
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前
期沟通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
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
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及主要工作建议情况
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调研工作。本人累计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满 15 天,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尤其是新项目的进展及建
设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合规性、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期满展期事
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行业发
展情况等;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财
务部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时刻关
注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报道及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并就重
点关键事项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新
规及具体实施办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
此外,本人在公司财务部就公司以往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等进行查阅,了解财务内部控制及运行状况;在证券部对公
司制定的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文本进行调阅,考察公司各项制度的制
定及完善情况,同时对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通
知、议案、记录、决议等文件进行调阅,考察公司规范治理及规范运
作情况;在公司办公室部门调阅了总经理办公会、各职能部门相关内
部会议纪要,考察总经理办公会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决策的执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现场检查工作过
程中,重点关注到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及新业务开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
法律问题,建议公司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氢能、牛
磺酸及其衍生品等新业务拓展重视并做好法律方面尽职调查及项目
建设手续合规,注意排查一般法律风险和行业特殊法律风险。
本人在行使职权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
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能积极采纳独立董事
意见并付诸实施,效果良好。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
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
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
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
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
了解公司所处的环保新能源领域市场发展概况、实际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
资料,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极大地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独立董事履职新
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
的沟通交流,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了解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新业务布局等问题的建议,并就其关切
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核实与反馈。同时,为更好地加强股东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及提升工作效率,本人在公
司官方网站对外公示有电话及邮箱等联系方式,方便投资者联系沟通。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了包括上市公司协会
及地方协会在内举办的相关现场及视频培训,尤其是并购重组、公司
治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独董履职等专题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
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工作中督促和帮助公司提高治理水
平,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此外,本人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流程,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对该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
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
议案》
。本人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且薪酬(津贴)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
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陵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
博信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博信投”或“基金管理人”
)
发行的“深博宏图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委
托理财,最终赎回款项 1107.78 万元,亏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该事项反映出公司在投资理财决策审批
及日常管理中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管理失位等问题。
本人积极关注前述事项的进展并从法律专业角度加强与公司管
理层的沟通,要求并跟进整改情况,同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助力
公司完善内控及追回投资本金损失。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
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
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
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
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