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就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周
正任职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履
职情况做述职报告。具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周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
济师,2023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会议2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
告、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提名董事和高管等事项,本人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关联交易情况,资金占用
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本人都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在公司的充分配合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大事项管理等与内部审计部门深
入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预审事宜,检查公司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不
定期进行沟通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并为公
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
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独立运作没有造成实质
性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认真审核了上述定期报告,保证公司上述定期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本人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要求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公司董事会换届后,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张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换届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换届选举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管理
能力和专业经验,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任职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了激励
对象的股票授予,报告期内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人认为:上述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充分衔接了公司发展与核心人才利益,有效激发员
工积极性与归属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责,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