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敬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敬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
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清华大学 EMBA,拥有证券从业、私募股权从业资格。
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驻阿联酋、埃及及国内总部企业发展部高级经理;中
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合并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 SVP;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董事总经理;新余泓明晟德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3437)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宝原投资有
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产业开发与投资部总经理、资本
运营部总监;海南盛和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泓
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新余泓明晟德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董事长、总经理、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光昱明晟智能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星耀同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 任职状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 态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数 数
议
郑敬辉 现任 5 5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全
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
理层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召集并参与 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薪酬考
核体系予以关注,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及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提下行使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
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
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项沟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
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
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
沟通。并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
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与签字会计师、内审部门负责人当面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财
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等方面情况,密切关注
公开披露的信息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
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
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本人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关注深交所互动易、出席股东会等多种
方式,搭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桥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内容,
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
行了独立判断,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
规范运作。
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
情况。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情况
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
(十)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的规定,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
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积极作用,促进了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
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