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宋华、吴翀、刘志云)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我们严格遵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
会议,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华,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供应链战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吴翀,管理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云,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外部监事、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在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
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详细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次 东会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数 数
加
我们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在会议
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
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成员,其中吴翀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刘志云、宋华为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我们均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在2025年度任期内,
公司专门委员会没有召开相关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我们均积极出席
会议,对于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我们认为,我们任职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
况。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进行深入交流,涉及公司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等内容;我们成为独立董事后,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为独立董事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秘书人员,定期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
持。2025年任期内,我们现场工作时间均为1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项事项,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从交易必要性、程序合
法合规性、交易价格公允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我们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
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名称 届次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二)新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我们认为,他们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
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管的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的议案,
公司流程操作合法合规。
四、其他方面
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以及对董事会审议议案提出异
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分运用自身的专长,积极向董事会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所有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宋华、吴翀、刘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