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著名先生
本人作为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著名,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新丰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所顾问、神
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希格玛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总经理、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等,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广州南方学院讲师等。2024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具备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次数
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
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
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0 5 0 0
战略委员会 1 0 1 0 0
门的工作报告以及内部审计文件资料,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定期报告等。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度任职期
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确保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符合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重大错误、漏报情况,且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确保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
(四)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主动学习、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现
场工作15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
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
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
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
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报酬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
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
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
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项目成员具
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按
照规定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
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了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周旷先生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选聘工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规范运作,公司设置职工董事、调整董事会人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
容,公司职工推选伍晗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五)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成效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均为同
意意见,无保留意见、反对意见及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的情形,公司对相关意
见均已采纳。
(六)未涉及事项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
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
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
和建议。本人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和工作水平。
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