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万权)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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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
业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邵万权,男,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律师,现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
党总支书记、上海市黄浦区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上海法律科技协会理事长、
长三角“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理事、全国律协地方
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调解中心首席国际发展顾问等。上海普利特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是否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年未亲自参            席股东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
立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落实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阅公司财
务报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积极有效的完善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营运状态。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此外,公司管理层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
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
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年度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培训,
同时也通过公司定期发送的有关监管资料进行学习,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履职能力。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以下简称“众华”)及相关部门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了解,同时对2025
年年报预审计划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及审计重点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从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定价方式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客观而又专业的判断。经查核,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商业
实质,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
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为公司
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
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聘请众华
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我十分关注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募投
项目的推进情况。报告期内我多次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经理层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沟通,
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提醒公司关注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加大募投项目推进力
度。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
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5年度的整体情况,我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
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总结评价和建议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
则,独立履职,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没
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联系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
较快地增长,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度中对我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邵万权
                     联系方式:kevin@jianw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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