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能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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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
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能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担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1986年7月
起历任中共马鞍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秘书,马鞍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博事达律师
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监事长;202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
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所有董事会、列席了所有股东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
部议案和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实际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次
             会次数(现场/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刘能斌      4      4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
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了解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的专业优势,参与了公司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各项经营战略的研究活动;与公司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积
极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将在2026年根据实际
情况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
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
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
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发现的问
题,监督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
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核实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通过现场考察,切实加大过
程把控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积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保持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并给出建议。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合理化建议。公司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组织现场交流,包括现
场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沟通会等多元化方式,充分提供现场履职条件,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数据治理、信息科技、权益保护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
式,与各位董事及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
要求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
规及规则,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东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
对华骐环保的评价。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提出自己的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6月17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
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
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
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能斌)》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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