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刘晶)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选举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
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刘晶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江苏毅达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
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 年 1 月至
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权益合伙人、业务四部负责
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南京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 202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
公司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 3 次股东会。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
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相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二次专门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
五、现场工作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
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
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
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
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
行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
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标准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授予日,以 25.15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参与了事前的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
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
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对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验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等事项,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九、总体评价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晶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
告(刘晶)》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刘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