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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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黄雄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
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审议案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为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方业务发展调整,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以下无正文)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黄   雄         郭静娟                  黄振东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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