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培动力: 华培动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川)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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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川,男,196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
统公司商务运营与财务总监;2010 年至今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与行
政副总裁;2022 年 1 月至今,兼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6
年 4 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的股票,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询等服务,没有担任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基于上述本人对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本人确认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
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2 次股东会,
本人均全部出席。
主任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1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办工作人员等
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的
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出现无法发表
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通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工作计
划和安排、审计结果等方面进行沟通,促进年报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当面沟通,听取投
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
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现场了解,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规范运作和相关重要项目进展情况的汇
报,并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于需经董事会决策事项,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个工作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
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
阻碍。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价原则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露,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
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1)2025 年度未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2025 年度未涉及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3)2025 年度未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2025 年度未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等;
  (5)2025 年度未涉及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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