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本人袁公章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公章:男,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任职;1998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
在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历任主任、高级合伙人;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
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执行委员、高级合伙人;2014 年 6 月
至 2020 年 5 月,在柳州钢铁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
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在五坤咨询(广
西)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2020 年 6 月至 2025 年 1 月,在公司任独立
董事。现任广西智迪尔重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坤咨询(广西)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智迪企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五坤财税服务(广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五坤企业管理(广西)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五坤投资管理(广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因本人在 2025 年内任职时间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门委员会会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
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
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交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四、总结评价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安排,本人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结束,并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人认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