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荆娴,作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自主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荆娴女士,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管理科学与
工程博士。曾任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财务管理专
业负责人,主要从事区域经济、财务会计、资本市场、风险投资等领域研究,主
持和参与国家级课题 6 项,主持和参与省部级课题和其他各类课题 30 余项,在
《经济研究》 《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论文 40 余篇。2023 年 11
《财贸经济》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确认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说明如下:
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2 次;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出席 1 次,
因公事冲突缺席 1 次。
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主动深入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
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
础上,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会委员,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同时还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提名委员会中,主导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注重其专业背景和履职能力,助力公司治理结构
优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报告的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在年报编制关键阶段,主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
进行深入交流,督促其保持职业怀疑,确保审计质量。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
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进展的汇报。
和内控审计计划的汇报,就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问题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确保中小股东平等获取信息。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解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到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多
次现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及业绩
说明会,并通过电话、邮件及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公司重
大事项的关键性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
握公司运行动态,为本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
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2 个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利益。本人还对公司的每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
确保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及季度报告,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
报,并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意见进行了细致沟通,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公
司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有
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材料,认为范超春先生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股权激励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56 万股限制性
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
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荆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