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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4150071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4150071号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签发了华兴审字[2026]25014150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文件的要求,厦门钨业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厦门钨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厦门钨业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厦门钨业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厦门钨业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
仅供出具报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