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耿林、韩跃、宿献荣的独立
性 情 况 进行评 估 并出具 如下 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耿林、韩跃、宿献荣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
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持股情况、兼职情况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履职能力。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 监 管 指引第 1 号—— 规 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 的相 关要求 。
宁波 索宝蛋白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