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6-025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
持股计划”)中不得解锁的 109,141 股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78,652 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
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76,263 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二、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有 12 名持有人离职,4 名持有人第
一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6 名持有人第二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拟回
购注销该部分持有人对应的股票 76,639 股;鉴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中 6 名持有人离职,8 名持有人第一期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董事会拟回购注
销该部分持有人对应的股票 32,502 股。公司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持有人已被收
回权益份额对应的股票 109,14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离职以及个人
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有权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份额无偿收回,故本
次回购价格为 0 元/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相应减少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71,400 2,771,4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8,552,360 -109,141 918,443,219
总股本 921,323,760 -109,141 921,214,619
注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33.85 万股,公司尚未办理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指公司
回购注销该限制性股票 33.85 万股后的股份数。
注 2: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事项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对
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
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中无法归属股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已就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回购注
销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的情形。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登记
手续及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