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 金海高科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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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
利安达 2025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安达共有合伙人 70 人,注册会计师 475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7 人。
  利安达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2,608.7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43,848.21 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4,702.94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总计 30 家,未经审计的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 万元。利安达提供服务
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
业等行业,其中制造业(本公司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
处分 7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二、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小组
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
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
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针对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
问题口头交换了意见,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在执行公司 2025 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准确、及时,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报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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