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进行自查。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保证自查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
独立性自查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自查结果
企业任职? 如是,请说明:
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如是,请说明:
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如是,请说明:
属企业任职? 如是,请说明:
□是 否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如是,请说明:
实际控制人任职?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是 否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如是,请说明:
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是,请说明: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如是,请说明:
注: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独立董事(签字):涂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