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京市测绘勘察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南京市测绘
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
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20 日和 2025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要内容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
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晰、及时。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