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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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6-3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
              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78 人,实际出席持有
人 70 人,代表第二期持股计划份额 5,639.0028 万份,占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总
份额的 86.8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修订稿)》《丽珠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原管理委员会委员唐阳刚先生、司燕霞女士、杨亮
先生因职务变动、退休、个人发展等原因辞去委员职务,为保障本期持股计划顺
利运作,同意补选公司总裁刘大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宁女士、财务负责人王胜
先生担任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拟任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 决 结果 :同 意 5,639.0028 万份 , 占 出席 会议持 有人 所 持 份额 总 数 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及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条款修订:对第二期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中存续期延长的条款进行修订,删
除“存续期届满前 10 日内”的约束条件。修订后条款为:“本期持股计划存续
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存续期延长:鉴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临近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同意将第二期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延长至 2027 年 8 月 12 日。
  除上述调整外,本期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 决 结果 :同 意 5,639.0028 万份 , 占 出席 会议持 有人 所 持 份额 总 数 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按规定持续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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