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奇正藏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本
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7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4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4年度):47,668.5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39,836.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11,599.0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度):3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门类编码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5年度):3,711.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4年12月31日):5,265.1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曼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杰,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
目合伙人除外),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经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对奇正藏药2022年
年度报告执行审计工作时,未能识
别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共计1.11
亿元的关联交易业务,导致奇正藏
药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石朝 2023年10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西
欣 月31日 措施 藏证监局
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签字会计师石朝欣、
孙红玉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
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西藏证
监局决定对中勤万信及签字会计
师石朝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
管理措施。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本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5万元,内控审计收
费2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续
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及其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
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项目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提
高审计质量控制风险的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计划》,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
包括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并对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发出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督促函。
计师事务所发出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督促函。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