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赵海东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社会关系”;
□是 否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偶、父母、子女”;
□是 否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是 否
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是 否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
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亦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
要求。
独立董事(签字):
赵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