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6-020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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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
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
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欣旺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