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6—02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张学军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一致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合理、完善,经运行检验证明
是可行和有效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体系,使其对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以维护
和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但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稳健发展,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长远利益,故公司
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公司担保
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为子
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
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
好地控制各类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未发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
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该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
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七、关于公司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
审议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学军 谢罡 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