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并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本增加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2025年12
月31日总股本98,401,9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合计转增29,520,59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7,922,580股;该方案实施后公
司注册资本拟由9,840.1985万元变更为12,792.2580万元。届时公司总股本及注
册资本也将相应调整(变更后的总股本及注册资本,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转增数量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股
东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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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后并将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编号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40.1985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 12,792.2580 万元(人民币元,下同)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 9,840.1985 万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 12,792.2580
第二十一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条
民币 1 元。 人民币 1 元。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公
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
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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