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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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 号)
的核准,本公司 2023 年 2 月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015.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全部到
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 440C001052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
用人民币 70,000 万元,2025 年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51,884.37 万元(其中包括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 27,341.73 万
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计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现金管理收
益计人民币 1,522.02 万元,及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计人民币 362.3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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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本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
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于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
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授权,本公司连同本次发行的独立财
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于 工 商 银 行 于 都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 账 号
账户(账号 44082601040014165)所存储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
用”,上述账户资金均已按计划完成投入,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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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币种 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811090101320156832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人民币 8,841,289.04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811090101050193593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人民币 126,585,109.48
合计 135,426,398.5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加上银行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后,本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3,542.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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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年末累计 截至年末投
已变更 截至年末 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年末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 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 调整后 累计 是否达到 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承诺投入 进度(%)(5) 可使用 实现的效益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总额 金额(2) 额 金额的差额(4) [(5)= 状态日期 (注 1)
(如有) (3) 重大变化
[(4)=(3)-(2)] (3)/(2)]
万吨液化
天然气清洁 否 50,000.00 / 50,000.00 - - (50,000.00) -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能源基地项目
(一期)
及支付本次
否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交易相关费用
(注 2)
合计 120,000.00 / 120,000.00 - 70,000.00 (50,000.00) -
截至本报告期末,“川西名山 2×20 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
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并上报四川
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续预计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源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因取
得项目土地审批手续是项目开发建设的重要前提,因此名山项目尚未正式动工建设,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名山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名山项目预计可投入运营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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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注 1: “支付现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有助于降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
力与资产流动性,优化本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本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增强本公司资金实力,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为本公司
未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经营实力,项目效益反映在本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已包含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8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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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在 2023 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 51,516.97 万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及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置换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本公司已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51,516.97 万元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
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
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本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为人民币 27,341.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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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12 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投资种类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12 个月内)的保本型产品。
本年年初本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余额。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现金管理余额为人
民币 11,000.00 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内,本公司累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人
民币 114,000.00 万元,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人民币 185.51 万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收益及账户结息累计已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 1,884.37 万元。
七、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支付现
金对价”及“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完成投入,上述项目节余资金金额分别
为人民币 47.74 万元和人民币 2.43 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转入在中信银行广
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规定,本公司后续将按实际投资建设需要,使用上述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非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