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基本情况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
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股东会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保理业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含本数),该保理融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逐
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期限、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
签署或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子公司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快资金周转,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
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此项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