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为 383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
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郑珊杉,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彦波,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春媛,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郑珊杉、沈彦波、王春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郑珊杉、沈彦波、王春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定价。2026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2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为 9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含税),与 2025 年度审
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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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