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79 号),公司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已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977,272.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 为 8.8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59,259.99 万 元 , 发 行 费 用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60,136,487.39
减:直接投入年产 10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 722,261,388.55
直接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360,136,487.39 注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24,678,716.85
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60,136,487.39 元,实际补流转出金额为 358,457,234.57 元,差额
为扣除公司已支付给保荐机构的保荐承销费税金 1,679,252.8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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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履行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公司已与保荐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濠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
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中基复合材
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上
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濉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县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安徽中基
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汕头万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1680100100106618 活期存款 198,355,4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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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集团 汕头分行
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汕头市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注1
公司汕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濠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达濠支行
江苏中基
新能源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技集团有 公司汕头分行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安徽中基 公司濉溪支行
电池箔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技有限公 公司濉溪县支行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492,417,328.30 注 2
注 1:公司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户中 25,9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结构性存款,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款项为已认购结构性存款未确认份额的状态,不能随
时用于支付。2026 年 1 月 1 日,该笔认购结构性存款款项已确认份额。
注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2,417,328.30 元,募集资金余额 502,417,328.30 元,差额为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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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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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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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6,013.65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50.8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239.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是否
是否已变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达到
更项目(含 否发生
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
部分变更) 重大变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0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
否 120,000 120,000.00 12,950.89 72,226.14 60.19% 2026-9-30 — 不适用 否
箔项目
注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9,260 36,013.65 0.00 36,013.65 1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9,260 156,013.65 12,950.89 108,239.7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0.00 0.00 0.00 — — — — —
合计 — 159,260 156,013.65 12,950.89 108,239.7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案》:年产 10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原计划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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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导致设备基础施工延后,加上供电配套延后、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进度延迟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比原计
划延后。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产 10 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764,014.7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①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
币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②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③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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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
币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④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①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②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③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
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④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资金的前
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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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60,136,487.39 元,实际补流转出金额为 358,457,234.57 元,差额为扣除公司已支付给保荐机构的保荐承销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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