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793 号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九洲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九洲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九洲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九洲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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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九洲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九
洲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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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UBS AG、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2 名交易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380,611.68 元 ( 不 含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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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净额 99,061.9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5,164.48
本年度使用金额 1,762.80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5,5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94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4,893.7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36.92
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50.1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127.12
(二)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23 名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291,198 股,发行价格为 38.29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1.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62,925.99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8,437,045.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 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2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第 4 页 共 19 页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156.29
二、募集资金净额 248,843.7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40,237.31
本年度使用金额 19,873.99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86,0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2.94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176.69
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619.97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4,526.1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
行于2021年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瑞博(苏
州)制药有限公司、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原名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九洲生物医药(台州)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
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以上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第 5 页 共 19 页
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设的银行
账号为 1207011129200286824 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 54.75 元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所属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同意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CDMO 制剂项目”。将上述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变更投向至“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
其中股权转让款由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账户直接划转给交易对方山德士(中国)制药有
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增资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其
CDMO 制剂改造与扩建项目。公司及子公司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893.7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为 1910101040667789 及 19910101040333333 的募
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瑞博(苏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制药有限公司 司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
瑞华(中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制药有限公司 司台州椒江支行
合 计 2,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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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原名瑞博(台州)制药有限公司)、瑞博(苏
州)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23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瑞博(苏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制药有限公司 司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
九洲药业(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州)有限公司 司台州椒江支行
浙江九洲药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椒江支行
合 计 4,526.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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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
常资金周转需要,降低资产负债率,有效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地
位以及行业竞争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23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 董事会审议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方式 通过日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性好的投资产品 13 日 12 日 13 日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得为非保本型
(1)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
预计年
受托 产品 产品 购买 起始 截止 归还 尚未归还 利息
委托方 化收益
银行 名称 类型 金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金额 金额
率
第 8 页 共 19 页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7
份有限公司常熟 4,000.00 1.35% 27.01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14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7/ 2025/1 2025/1
份有限公司常熟 4,000.00 0.90% 9.00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0/28 0/28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10 2026/4
份有限公司常熟 4,000.00 未到期 4,000.00 1.10%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华(中山)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7
份有限公司台州 2,100.00 1.35% 14.18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1 /21 /21
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华(中山) 大额 大额 2025/7/ 2026/1
份有限公司台州 1,500.00 未到期 1,500.00 1.00%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椒江支行
(2)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23 日
预计
受托 产品 产品 购买 起始 截止 归还 尚未归还 年化 利息
委托方
银行 名称 类型 金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金额 收益 金额
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
份有限公司常熟 49,500.00 1.35% 334.19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7/14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7 2026/1/ 未 到
份有限公司常熟 5,000.00 5,000.00 1.10%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期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7 2025/10 2025/
份有限公司常熟 2,000.00 0.90% 4.50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10/28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瑞博(苏州) 大额 大额 2025/7 2026/7/ 未 到
份有限公司常熟 45,000.00 45,000.00 1.20%
制药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9 29 期
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7 2026/1/ 未 到
份有限公司台州 6,000.00 6,000.00 1.10%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期
椒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8 2026/2/ 未 到
份有限公司台州 4,000.00 4,000.00 1.10%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期
椒江支行
第 9 页 共 19 页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8 2026/8/ 未 到
份有限公司台州 16,000.00 16,000.00 1.20%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期
椒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
份有限公司台州 8,000.00 1.35% 54.01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7/14
椒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
份有限公司台州 1,000.00 1.35% 6.75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7/14
椒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
份有限公司台州 1,000.00 1.35% 6.75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7/14
椒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九洲药业(台 大额 大额 2025/7 2025/10 2025/
份有限公司台州 5,000.00 0.90% 11.25
州)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10/28
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浙江九洲药业 大额 大额 2025/7 2026/7/ 未 到
份有限公司台州 10,000.00 10,000.00 1.20%
股份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28 28 期
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浙江九洲药业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
份有限公司台州 20,000.00 1.35% 135.00
股份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4 14 7/14
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浙江九洲药业 大额 大额 2025/1 2025/7/ 2025/
份有限公司台州 10,000.00 1.35% 67.51
股份有限公司 存单 存单 /13 13 7/14
椒江支行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
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
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
第 10 页 共 19 页
九洲药业(杭
州)有限公司 研发 否 2024 年 -670.05
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 [注 3] 12 月 [注 4]
[注 2]
收购中山制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生产 2026 年 6
工厂 100%股权 是 18,500.00 18,500.00 18,500.00 1,591.31 16,022.52 -2,477.48 86.61 31 日,项目尚处于 否
建设 月
并增资项目 建设中
九洲生物医药
(台州)有限 生产 2022 年 -2,515.78
否 11,800.00 11,800.00 11,800.00 11,827.37 27.37 100.23 否 否
公司百亿片制 建设 12 月 [注 6]
剂工程[注 5]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27,061.94 27,061.94 27,094.97 33.03 100.12
[注 7]
合 计 - - 99,061.94 99,061.94 99,061.94 1,762.80 86,927.28 -12,134.66 - - - -
募投项目“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实施 CDMO 制剂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慢于预计的原因为,中山
制剂工厂于 2023 年 4 月交割后,对收购标的进行了资产整合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制定项目改造与扩建计划。
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
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是受工程结算进度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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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 6,706.8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5,5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注 2]项目承担公司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更名为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注 3]公司已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 CDMO 研发能力,为避免重复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893.7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已结项
[注 4]九洲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投效益未达预期,系研发服务项目的市场订单竞争加剧,利润率未达预期所致
[注 5]项目承担公司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更名为九洲生物医药(台州)有限公司
[注 6]九洲生物医药(台州)有限公司百亿片制剂工程投产后产能未完全释放且前期费用较高导致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7]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0 万元的金额中包括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故此处按扣除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 938.06 万元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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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台
州)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创新药 CDMO 生产 2026 年 12
否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5,698.34 82,897.32 -37,102.68 69.08 月 31 日,项目尚 否
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 月[注 2]
处于建设中
项目(一期工
程)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72,843.70 72,843.70 72,843.70 100.00 否
[注 3]
合 计 - - 248,843.70 248,843.70 248,843.70 19,873.99 160,111.30 -88,732.40 - - - -
因受外部环境变化、项目研发进度等事项的影响,公司对“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 CDMO 建设项目”
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达产日期由预计的 2026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于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创新药 CDMO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
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是受外部环境、项目研发进度等因素影响,基
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 6,925.2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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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86,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与内部投资结构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创新药 CDMO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和“瑞博(苏州)
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 CDMO 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创新药 CDMO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一期工程)”将溶剂回收及废水预处理车间的区域功能进行调整,将废水预处理区域调整为生产区域,并购置
配套生产设备。废水预处理功能将在本募投项目的各生产车间和本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空置区域使用募集资金另
行建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博(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 CDMO 建设项目”在实施内容上调整部分设
备为化学大分子研发与生产设备,在实施地点上增加现有 B 车间的空余区域,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
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与内部投资结构暨延
期议案》,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注 3]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74,000.00 万元的金额中包括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故此处按扣除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 1,156.30 万元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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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为推进公司 CDMO 制剂业务战略实施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客户“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需求,公司拟使用“四维医药 CDMO
制剂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8,500 万元,用于收购瑞华(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利用该公司既有的制剂产能,并进行增资用于
该公司 CDMO 制剂改造与扩建,更高效的完成原募投项目。
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2023 年 3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号、2022-083 号、2023-019
号、2023-020、2023-021、2023-029 号)
募投项目“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实施 CDMO 制剂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慢于预计的原因为中山制剂工厂于 2023 年 4 月交割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对收购标的进行了资产整合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制定项目改造与扩建计划。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为维
(分具体募投项目)
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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