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6-00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312 人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客户家数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年报)上市公司审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计情况 客户主要行业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中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汇执业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沈大智 2004 2003 年 2017 年 2026 年年报 签署或复核上
签字注册会 市公司 3 家
计师
签字注册会 高凌飞 2018 年 2010 年 2017 年 2026 年年报 签署或复核上
计师 市公司 1 家
质量控制复 陈达华 2007 年 2003 年 2016 年 2025 年年报 签署或复核上
核人 市公司 8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60 万元(含税),系按照中汇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
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
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
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
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同时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