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尚未使用的 14,704,200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后续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按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72,589,740 股测算,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3,572,589,740 股减少至 3,557,885,540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转股期,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
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会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1 号晶科中心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邮政编码:201106
特别提示: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30-11:30、13:30-16:3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