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浙江朗迪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天健”)业务资质、独立性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等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
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含 A、B 股)审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陆俊洁和朱星云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余建耀、陈俊接替陆俊洁、朱星云
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
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公正、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天健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
价,从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合天健的审计工作;同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持续跟踪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审计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协调各方工作配合,就所涉及问题进
行积极沟通与解决,督促天健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天健开展审计前,即展开了双向沟通,确保审计团队成员具备
专业资质、业务能力与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6 年 1 月 7 日,审
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
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等进行了沟通,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健出具的《朗迪集团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审计委
员会认为《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合理,审计风险判断及计划的审计
重点合适,项目组人员安排配置也非常到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及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秉持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慎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
持续督导会计师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规
范地推进,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独立审计立场,勤勉尽责,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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