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是我国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
计中介服务机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
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天健拥有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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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63 名,全国各类高端人
才 60 余名,有 320 余位从业人员拥有境外执业会计师资格。2024 年度上市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75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议后,认
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
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
备会计报表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要求;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
费用共计 9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
元,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一致,聘期 1 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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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聘期 1 年;同意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96 万元(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 7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
,审计费用与 2024
年度一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以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沟通,对审计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组成、审计进度安排、审计
风险评估、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
见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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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
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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