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49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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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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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230Z0493 号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智能)董
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锻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合锻智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合锻智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合锻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合锻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锻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仇笑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邦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月茹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2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845,145 股,每股发行价为 7.89 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061.82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60.57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为 43,401.2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30Z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184.7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16.5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48.32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4,264.87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
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肥望江路支行)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在 工 行 合 肥 望 江 路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科光电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农商行莲花支行)和天风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肥西农商行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科光电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限公司合肥安建大厦支行(2025 年 11 月 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批复,
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将名称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安建大厦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安建大厦支行)和天风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合肥安建大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8112301012401074625)
。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工行合肥望江路支行 1302010529200348207 885.51
肥西农商行莲花支行 20000456935866600000208 1,847.91
中信银行合肥安建大厦支行 8112301012401074625 11,531.45
合 计 14,264.87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等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延期,根据项目预估的建设周期,拟将本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2 月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拟使
用募集资金总额的变更。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401.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40.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84.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
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总额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与承 度(%)(4)=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性是否发
变更(如 总额 (1) (2) 诺投入金额的 (2)/(1) 生重大变
有) 差额(3)= 化
(2)-(1)
年产 20 台
煤炭智能
干选机及
光电分选
机产业化
项目
补充流动
否 13,200.00 12,539.43 12,539.43 — 12,539.43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44,061.82 43,401.25 43,401.25 8,940.22 29,184.70 -14,216.55 67.24 — — —
国家政策上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供给侧改革,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
洁净化转变是煤炭行业发展大趋势,但受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影响,以及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
等国内外日益复杂的形势变化,煤炭市场现货价格波动频繁,产线升级改造也面临政策及供需关系的动态调整。面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诸多不可控的宏观政策及经济环境,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基于审慎投资的原则,对项目的投资内容进行
了详细分析,优先投资最需要的部分,同时项目前期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根据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 43,201.0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861.82 万元,原计划
在实施主体自有厂区和土地上建设生产车间、多功能综合产业中心及配套建筑、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招聘技术研发
及生产人员等,最终实现年产 80 台煤炭智能干选机。现拟对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
最终可以实现年产 20 台煤炭智能干选机、820 台智能光电分选机。根据项目预估的建设周期,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2 月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总投资额和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附表 2: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入金额 金额(2)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1) (3)=(2)/(1) 期
年产 20 台煤炭
智能干选机及 年产 80 台煤
炭智能干选
电分选机产业 目(一期)
化项目
合计 — 30,861.82 30,861.82 8,940.22 16,645.27 53.93 — — —
鉴于煤炭智能干选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为高效运用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已投入的煤炭智能干选机生产线,利
用其部分产能拓展至其他智能光电分选机产品(再生资源回收、矿石领域),以实现炭智能干选机产能的充分利用。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对募投项目的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