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由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执行阶段的沟通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报审计结果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进场前沟通事项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
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的要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
定编制,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并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后,确认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司完善治理结构,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