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达: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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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如下:
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原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
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
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
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
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
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
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
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
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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