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
念,持续提升主业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
投资者获得感和提升资本市场认同度,现根据相关指引要求,制定 2026 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
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截至 2025 年底,
公司拥有门店 17,758 家(含加盟店 7,290 家),门店已覆盖了全国 21 个省(含
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中国大陆大部分省级行政区的覆盖。公司致力于通过
直营门店以及直营式加盟门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健康产品和专业周到的
服务。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秉承“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
绝对合格之产品,并尽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周边省市辐
射,实现跨区域全国化发展。
公司恪守“满腔热情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企业使命,坚持“无论草原抑或是
荒漠,都有大参林的绿洲,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需要大参林的存在”的愿景,
围绕“我们是演员,顾客是评委”的服务理念,服务社会、关爱全民健康。公司
持续提升规模,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向“全国化、科技化、专业化”的大健
康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最终目标迈进。
店为主,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扩大门店规模及优化门店网络布局,提升弱势
区域市占率的同时巩固成熟区域的市占率。以专业化的服务,为顾客提供适合的
商品,持续提升顾客满意度。打造敏捷高效的供应链体系,提升商品竞争力。数
智化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全链路业务智能化,打造数据、策略及 AI 驱动型企业,
全面提升精细化运营效率及精准度,推动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持续完善人才梯队
建设,推动组织变革升级,保障业务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健全回报机制,切
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自 2017 年公司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已分红达 37.39 亿
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坚定意愿和稳健的财务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拟派
发金额为 554,741,648.37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含 2025 年
半年度现金分红 384,922,717.94 元)合计为 939,664,366.31 元(含税),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6.07%。
将发展成果持续转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坚持以股东中
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
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进
一步赢得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与股东双向赋能,全力构建
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透明度
自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工作,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
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使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
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上市公司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拓展与资本市场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多
维度、多渠道回复投资者关切,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理解,及
时有效地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持
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特点,构建分层沟通体系,
提升投关人员专业度与职业能力,增强路演沟通的精准度,及时有效地传递公司
投资价值。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邀请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与投资
者就公司经营情况、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情况充分沟通交流。依托上证 e 互动、
投资者热线、邮箱、现场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线上线下多维渠道,及时回应投
资者关切,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多措并举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维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一系列安排,
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
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
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落实股东权利保护,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积极深化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
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履职效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是公司
治理架构的核心支柱与实现长远稳健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关
键少数”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引导“关
键少数”严守履职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
障。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机制,明确履职权限、责任与流程,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依法依规履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
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要求,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经过充分论证与合规审议,提
升决策科学性与执行力。同时,公司将继续组织上述相关方参加证券监管机构、
交易所及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定期传递最新法规和监管动态等信息,共同
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六、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
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
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