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上海港湾基
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职相关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
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监督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
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
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较上年变动不超过 2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执行了核查、核对、鉴证等必要
程序,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
工作,能够独立、有效地完成本次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
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和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
业质量及历年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综合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
(二)2025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计前期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范
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工作节点、人员安排、年报
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通过现
场及通讯会议等形式与执行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专项沟通会
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
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相关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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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