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与其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
议》(以下简称保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含
相关费用)金额每年不超过 8 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
由于国能保理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因此国能保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
批准。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周彪、汤湘希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了意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会议的 4 名关
联董事王冬、郑峰、谢耀东、王娟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 5 层 7 单元 602
法定代表人:罗健宇
注册资本:7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01677Y
主营业务: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
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
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
国能保理创建了能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国能 e 链”,并依托此平台,为
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正向保理融资业务、反向保理融资业务、供应链金
融数字债权凭证服务(国能 e 链)、资产支持证券化服务(两金类)等多项业
务。其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未经审计) 2024 年 2023 年
资产总额 6,958,645.39 5,365,755.34 2,638,493.30
净资产 756,735.44 735,505.13 412,981.01
营业收入 118,169.70 89,795.95 53,409.47
净利润 21,230.30 22,524.12 8,330.21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国能(北京)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国能保理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家能
源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国能保理签订本协议构成关联交
易。
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
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拟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涉及相关
资产、债务及服务。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种类服务
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
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计算的融资费用。
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
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
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 10%左右)确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能保理签订保理融资合同,向国能保理转让其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获
得保理融资对价款,国能保理收取一定比例保理费和服务费。在应收账款到期
后,由基础交易合同买方履行应收账款还款义务,应收账款回款优先用于抵偿
保理融资本金及相关保理费用。
应付账款的债权人推荐给国能保理,由该债权人与国能保理签订保理融资合
同,债权人将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
司,获得保理融资对价款,保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保理费和服务费,费用经公
司及所属单位与应收账款债权人协商由公司及所属单位或双方共同承担。在应
收账款到期后,由公司及所属单位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并用以抵偿保理融
资本金及相关保理费用。
关系,通过国能保理提供的信息化平台,向供应商开具电子商业汇票、数字债
权凭证等能够体现交易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信用凭证并延链流转,国能保
理收取一定比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为链上持证人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二)交易金额及年限规定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
理业务(含相关费用)的关联交易限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 8 亿元。公司及所属
单位与国能保理发生实际业务时需单独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保理是专业性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专业公司,对公司业务流程、上下
游供应商熟悉,能够提供高品质、多维度、创新性的全周期保理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基于以下目的:一是可以盘活应收账款,加
快资金周转;二是可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与国能保理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
收入及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正常商务条
款或更优的条款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约为 263,55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 12 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
的关联交易如下:
标的金额
所属单位 关联方 内容 日期
(万元)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 国能沪电(上海)工程
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国能长源荆门发电有限
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6,277.13 接受劳务 2026 年 2 月
公司
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 国家能源集团共享服务
公司随县分公司 中心有限公司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 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
公司 限公司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 国能科慧(北京)置业
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
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公司 有限公司
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 国能龙源生态科技(武
有限公司 汉)有限公司
合计 6,687.38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周彪、汤湘希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国能保理签订《保理协议》,有助于减轻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压力,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可以与其他融资方式形成金融资源互补。公司与国能保理
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
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保理协议》项下各项关联交易在本公司一般及日
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
议条款、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九、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义务。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