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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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6-02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风险敞
口,减少民事赔偿责任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公司及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据此,公司完成了上述责任保险
的采购,保险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鉴于上述责任保险
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新投保责任保险(以
下简称董责险)。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保方案
  (一)投保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每年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四)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单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
险公司、保费、赔偿限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
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
险期限到期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董
责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均对《关于购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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