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2025 年 12 月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
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1 —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及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
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 2 —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进行了评价。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本部
及所属子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是公司治理层面和业务流程
层面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制度的有效性等。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筹投资活动、资产管理、采购
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担保管理、薪酬
与福利、费用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
息传递、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等。
资金活动、燃料管理、投资活动、物资采购、电力营销、
工程建设支出等。
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 3 —
?是 ?否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
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企业规模、运营情况、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财务报表总体重要性水平为资产总额的 0.2%或营业收入
的 0.3%,一般选择按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为基准计算结果的孰低
原则确定。
重大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大于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大于等于重要性水平的 50%但小
于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导致错报金额小于重要性水平的 50%。
包括但不限于:
①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或者员工存在串谋舞弊情
— 4 —
形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的;
②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的;
④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或相关监
督管理部门对内控的监督无效的;
⑤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
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和责任事故,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监管部门重大处罚
的;
⑥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未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的;
⑦内控报告日后对内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
⑧财务报表已经或者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拒绝表示意见的;
⑨被境内或境外媒体网络刊载,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的;
⑩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管制或制裁,企业国际
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导致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于 1000 万元的内控缺陷为重大
缺陷;导致直接财产损失小于 1000 万元而大于等于 500 万元的
内控缺陷为重要缺陷;导致直接财产损失小于 500 万元的内控
缺陷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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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务报告类定性标准: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
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
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 6 —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
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国资委要求,强化重点
业务领域内控分级管理,压实日常监控职责,优化重大经营风
险季度报告机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董事会及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监督责任。不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风险评
估预判,优化流程与系统功能,健全风险台账,实现早识别、
早报告、早处置。深化内控监督评价,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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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质量,狠抓缺陷整改落实,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
控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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