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
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
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司所
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就 2025 年年报审计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 年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如
项目的总体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并就 2025 年关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
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就 2025 年年报审计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会上,
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呈递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初稿,并汇报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结果,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
(四)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加通
讯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