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德皓核字[2026]00001033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1-6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033 号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科院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电科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电科院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电科院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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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皓核字[2026]0000103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电科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电科院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电科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电科院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盛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文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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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322,48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8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999,995.21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516,499,995.2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分别
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89010154740022632 账户 380,000,000.00 元和中国光大
银行木渎支行 37110188000103824 账户 136,499,995.21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证券登记
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38,322.49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661,672.72 元。
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29,999,995.21
减:发行费用 14,338,322.49
募集资金净额 515,661,672.72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482,797,757.55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470,831,787.25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1,612.72
减: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43,073.18
加:累计利息收入 17,881,312.45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0,700,5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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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及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协议约定,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
户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开户银行按月(每
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的 10%(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在项目资金支出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
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逐级由项目负责人、总经理签
字,其中大额支出由财务负责人确认后予以付款。
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多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89010154740022632 380,000,000.00 50,700,541.72 活期
合 计 50,700,541.72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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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本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的设计
技术难度大、生产制造周期长,部分部件供应商未能按期供货,且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量较大,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进度。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
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延期的议案》,本项目公司研发中心工程部正加紧施工、安装和调试,但短路试验发电
机安装因少量配套部件需再次采购而有所延缓。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
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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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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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566.1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6.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279.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否 38,000.00 38,000.00 1,196.60 34,713.63 91.35 2026-12-31 -2,397.39 否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否 15,000.00 15,000.00 13,566.16
合计 53,000.00 53,000.00 1,196.60 48,279.79
由于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在 12kV 直流试验系统项目的基础上组建的高压直流试验系统,可使公司直流试验能力从中压提升至高压;而公司 12kV 直流试
验系统项目陆续于 2017 年 9 月才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结合当时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7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无异议。
设。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19 年 3 月 31 日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无异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设。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无异议。
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无异议。
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无异议。公司“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已部分达到使用状态并产生一定收入,2023 年
度募投项目进度有所放缓,主要原因为部分部件供应商未能按期供货,且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量较大,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进度,2023 年度公司正在正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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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该项目,该项目未处于搁置状态,如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标的设计技术难度大、生产制造周期长,部分部件供应商未能按期供货,且施工、安装、调试工作量较大,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进度。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
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试验发电机安装因少量配套部件需再次采购而有所延缓。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5,120.15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6
换情况
年 9 月 23 日,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如无特殊说明,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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