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
格玛”)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54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7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5 人
其中: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0,359.18 万元
主要行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农、林、牧、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
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
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蒙锋先生,现任希格玛合伙人、部门副经理,2016
年 11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9 年以上执业经验。2015 年
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
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晶晶女士,现任希格玛高级经理,2013 年 10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2 年开
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2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
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3 份。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琰先生,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5 年加入希格玛,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资格,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
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2 份。
签字项目合伙人蒙锋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晶晶女士、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赵琰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对希格玛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 50 万元和 36 万元人民币,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
表决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为公司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表决,该议案以普通决议形式
获得通过。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希格玛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
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完成了预审和年度
审计等各项工作,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现违
反审计独立性及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
特此报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