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瑞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33,296,288 股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
份(占华瑞股份总股本的 18.50%),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9.53 元/股(含)。
变更。
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全套受让申请材料。相关报名方式、材料要求、评审规则、
交易流程等详细信息,请关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梧州
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3,296,288 股股份和
对孙瑞良、张依君借款债权整体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项目公告》。
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相关协议仍须经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如需)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
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本次交易是否
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为优化资
源配置、助推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梧州东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瑞良、张依君的借款债权。近日,公司收到梧州东泰的通知,获知梧州东泰通过
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公司 33,296,288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及对孙瑞良、张
依君的借款债权转让事项及公开征集方案已获得梧州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批复。本次公开征集的主要情况如
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数量及性质
目前,梧州东泰持有公司 33,296,288 股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国有法人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18.50%。梧州东泰本次拟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梧州东泰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6,648,144 股股份已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梧州东泰将在股份过户登记前办理完成解除前述股份质押的
相关手续。
(二)股份转让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有股东公开
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提示性公告日前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华瑞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 14.57 元/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
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 2.86 元/股。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梧州东泰本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部门批复确定。
(三)借款债权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是梧州东泰基于向孙瑞良、张依君提供纾困借款所形成的
借款债权,该借款已逾期,借款本金余额为 445,185,110.24 元,本次拟转让的
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债权及对应的抵押权、质权等从权利。
(四)借款债权转让价格
梧州东泰本次转让对孙瑞良、张依君借款债权的价格不低于 50,000 万元
(含)。
二、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具备
的资质条件如下:
(一)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应为国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非法人
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若为多个法律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作为拟受让方,则联合体内各法律
主体需在递交报名申请前签署《联合体协议》;
(四)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申请应针对拟转让的全部股份及债权,提出部分受
让申请的,视为未提出受让申请。若联合体作为意向受让方,应明确联合体内任
一参与方受让股份的最低比例应不低于华瑞股份总股本的 5%,联合体各参与方
合计认购股份数应当与本次拟转让数量相等;
(五)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意向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 3 年(成立不满 3 年的,从成立之日
起计算)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无严重的知识产权
侵权行为,无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行为记录;
(七)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具有稳健的财务状况,具有
合法、可靠的资金来源和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能够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八)意向受让方不存在有损华瑞股份利益的关联关系和利害关系;
(九)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促进华瑞股份持续发展和
改善华瑞股份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十)意向受让方应遵守与华瑞股份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
求,如受让方与华瑞股份存在同业竞争,需制定解除同业竞争的可行方案,不损
害华瑞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意向受让方及其直接或者间接股东或出资人已就本次受让股份及债
权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十二)意向受让方的总报价不得低于 1,150,276,504.64 元,其中股份的
价 格 不 得 低 于 19.53 元 / 股 , 即 650,276,504.64 元 、 债 权 的 价 格 不 低 于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受让方递交报名材料、受让申请材料的资料要求、截止日期和递
交方式
报名材料的要求及流程请查阅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bbwcq.com/)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所持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3,296,288 股股份和对孙瑞良、张依君
借款债权整体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项目公告》。
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 20 个工作日,即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要求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交合法、合规及符合格式的文件和资料。
四、保证金及转让价款的支付要求
(一)保证金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前,需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10,00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其中,受让
股份的交易保证金【5,000.00】万元,受让债权的交易保证金【5,000.00】万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确定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在履行完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必要审批程序后
生效)及《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协
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交易总价款 30%的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所向受让方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自动等额转为履约保证
金),余款在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结清。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要求
最终确定的受让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部股份及债权转让价款。
若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或签署交易文件后不履行其
义务的,或其递交的申请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受让方
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本次转让无法实施的,梧州东泰有权要求该意向受让方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确定的受让方与梧州东泰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后,梧州东泰将按照规定
程序逐级上报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但若因本次交易未获得有权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导致双方终止交易的,梧州东泰及/或北部湾产权交易
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向该受让方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股份/债权受让款项(不
计利息)。
五、本次交易受让方的确定
梧州东泰将委托财务顾问对已按时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并符合初步受让申请
条件及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本次公开征集基本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
行综合评审。梧州东泰将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在履行完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及其他必要审批程序后生效)及《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在《股份转让协议》
生效时同时生效)。
六、本次股份转让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
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债
权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如需)的
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的批准及其他有权政
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若本次公开征集未能征集到受让方,则梧州东泰可修改公开征集方案并重新
公开征集受让方或者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方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