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拜尔: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顺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0: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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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6-021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陆顺平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认
真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陆顺平,男,195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化
工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 年 8 月至 1997
年 6 月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助理、副
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199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在上海宝庆通用电工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在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7 月在合肥杰事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安徽渗克砼康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2 年 4 月至今在顺合(江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长;2023 年 9 月至今在上海宝庆通用电工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独董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陆顺平     4         3     1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本年度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或以通
             应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会议名称                 讯方式出席                           意见类型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同意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同意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
真履行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财务部人员等进行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推动内部审计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有
序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事、高管保持定期沟通等方式,持续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与公司产品研发团队举行座谈,了解公司围绕新产品开发与市
场拓展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全年累计完成 16 日的现场工作时间,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就有关情况沟通交
流,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积极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
备条件和大力支持。
  (七)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议材料,会上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
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及
时学习更新相关政策,了解监管要点,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
董事会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本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相
关文件资料,积极支持并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形,未涉及被收购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
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
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
  股权激励:本年度公司未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及董事、高管在拟
分拆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判断水平;保持与董事会、管理层的高效沟通,深入了解公
司运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坚守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原则,运用自身专业
知识强化监督职能,推动公司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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