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许昭怡)
本人作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
举,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20 日,以下称为报告期)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许昭怡,女,汉族,1971 年出生,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博士毕
业,现任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香港大学土木工
程系合作研究员。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
奖、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等荣誉或称号。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
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
了 28 项议案,未出现投弃权票或反对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针
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技术研发、内外部审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
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5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2024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等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作为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事项出
具了审核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对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24 年度权益分派、担保额度预计、董事
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共 9 天,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财务、内部控制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现场调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的汇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同时,利用环保领域专业知识,在公司技术创新、产品研
发等领域给予公司专业意见,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技术发展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资源促进校企合作,助力企业科研能力的提升。
所询问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详尽的答复。
六、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交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重视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决
策信息支持力度,主动定期报送资料,便于及时掌握企业动态、财务
数据、经营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
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
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予以特别关注,并作出
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工作
报告。
九、独立董事相互评价情况
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开展相互评价。评价认为,全体独
立董事严格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依法依规出席会议、审议议案、发
表意见及行使权利,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均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
断,发表意见公正审慎,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十、总体结论
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昭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