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唐小琦(离任)
本人唐小琦,作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
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唐小琦,195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制造自动化专业博士。
退休前系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数控系统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 年受聘邵阳市人民政府科技经济顾问。2020 年 1 月至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5 年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期间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唐小琦 2 2 0 0 1 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
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
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
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聘任事项
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同时,主动了解行业专业人才
趋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
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经营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对《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积极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严格审查财务经
营数据、内部控制情况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
等方面情况,对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
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
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
透明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
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
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粟武洪
先生、柴丹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朱开悉先生、胡
军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宋超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选
举产生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5925 万股,将对 37.979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进行作废处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小琦